根据《关于评选均平奖学金“学习标兵奖”和“自强之星奖”的通知》【宜学院基金(2020)5 号】具体要求以及《宜宾学院均平奖学金“学习标兵奖”评选管理办法》和《宜宾学院均平奖学金“自强之星”评选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拟确定林婷和张莉2位同学为我院推举的“学习标兵奖”人选,张宇琴同学为我院推举 “自强之星”人选。
现向全院师生公示,公示时间:11月16日至11月19日,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,请向国际应用技术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。
联系方式:17828170272 15733287116
办公室地址:A区图书馆627室 临港区3号楼413室
国际应用技术学部
2020年11月16日